老师,请问我司在4月跟供应商购买了A材料1万元,5月购买了B+C材料共1万元,同时发现A材料有缺陷需要退货1千元,现在跟供应商对5月的账,由于产生退货1千元,所以5月我司应付9千元(B+C材料1万元减退货A材料1千元),现在供应商开票,可以在5月购买的B或C材料中开个负数1千元,相当于打个折扣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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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0:23
不可以,因为开一个负数1千元的发票,与供应商之间并未形成进行商品购买和销售的真实交易行为,只是通过发票来凭证这笔已经产生的交易,其实这也就类似于打折的现金退款。但是,在开具商品发票的时候,发票金额一律不能为负数,由于5月我司应付供应商9千元,因此价税合计发票中应写9000元,在填写对应材料的税率和税额时,可以按照实际付款金额重新计算税额,以便确保实际付款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举个例子,小明在一家商店买了一件需支付200元的T恤,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老板给了小明一折优惠,最终小明支付100元,此时老板就不能将发票写成负100元,而是应在发票上写明200元,然后在税费栏补打一个“-100”的折扣标记。
2023 02/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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