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公司是从事新材料研发的企业,已成立六年。第1年亏损1000万元,第2年至第5年分别盈利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第6年全年收入2000万元,成本费用1800万元,获得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600万元,该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一项设备。假设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6年,净残值为0,不存在其人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公司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 将该笔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600万元作为不征税收入 方案2 :将该笔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600万元作为征税收入。 甲公司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7:19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方案1:将所获得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600万元作为不征税收入,甲公司的可用现金增加600万,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一项设备,本次购买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投入使用后易以直线法折旧6年,净残值为0,折旧后可引入现金流入,并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 方案2:将该笔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600万元作为征税收入,甲公司的可用现金增加600万,全部投入使用后易以直线法折旧6年,净残值为0,折旧后可引入现金流入,但由于财政资金属于收入,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 从上述两种方案中分析,甲公司以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支持为前提,第一种方案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拥有更多的资金可用于购买设备,当年可以利用折旧节省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方案也可以拥有更多的资金可用于购买设备,但年度的所得税却在第一年就交纳,而折旧可以节税的收益也将被削减。因此,甲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方案,以获得最大的收益。 拓展知识:企业税前扣除是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费用,包括购买设备所对应的折旧及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因此,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积极利用各种税前扣除政策,以减少企业的税负。
2023 02/03 17:2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