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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甲鞭炮、焰火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类型的鞭炮、焰火,2020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当月生产A型鞭炮1500箱,销售给乙商贸公司13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50元;其余200箱通过该企业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80元。 (2)受托为县城的丁企业加工一批新型鞭炮,丁企业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800000元,甲企业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0000元,甲企业无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其他相关资料: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甲企业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共10分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3 01/05 20:05
悠然老师0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学员你好,业务一(1300*950+200*980)*0.15=214650 业务二(800000+50000)*0.15/(1-0.15)=150000
2023 01/0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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