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公司将用作办公场所的房屋转为对外出租,并于2014年12月25日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3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15年1月1日,用于出租的房屋原价1600万元,预计净残值40万元,预计可使用3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起见,按年折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该房屋已经使用了9年,累计折旧为468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2014年12月25日,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
(2)2015年12月31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1490万元。
(3)2016年12月31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1560万元。
(4)2017年12月31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1570万元。
(5)2017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房屋转为自用办公场所。
(6)2018年12月31日计算房屋年折旧额,并计提折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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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28 21:17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写分录
2022 12/2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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