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甲企业以吸收方式合并乙企业,合并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合并时乙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1100万元,市场公允价值1300万元,弥补期限内的亏损70万元,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5%。2022年由甲企业弥补的乙企业的亏损额为( )万元。
A.3.15
B.49.50
C.58.50
D.70.00
C
未作答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2022年甲企业弥补乙企业的亏损额=1300×4.5%=58.50(万元)
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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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12/11 22:08
同学,你好!
这个公式依据这个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3目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具体是政策规定,记住公式,可应对考试~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2022 12/1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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