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乙公司为履行付款义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必须在2月15日之前交货。丙公司实际于2月16日交货。丙公司晚交货为啥不属于附条件的背书行为,老师看一下第二问,附条件的背书不是无效么?如果无效为什么乙还能抗辩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18 13:46
Amy羊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勤奋的学员:        你好!        请稍等片刻,老师正在为你做解答~
2022 11/18 13:58
1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