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同市滨河公司购人材料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丙材料2000千克、单价100元、价款200000元、税额26000元;对方代垫运费并转来承运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4000元、税额36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并填制“收料单”,价税合计230360元,经协商下月支付。这个怎么写分录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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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05 17:20
学员你好,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204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6360
贷:应付账款230360
2022 11/0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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