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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2月15日,向A公司购入乙材料并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乙材料2000千克、单价40元、价款80000元、税额10400元;对方代垫运费并转来承运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4000元、税额360元。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3 20:03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由于向A公司购入乙材料,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可以了解到,购买的乙材料共2000千克,其单价为40元,价款总计为80000元,税额为10400元,而对方代垫的运费为4000元,税额为360元。我们可以根据增值税总额的计算,减去运费及相应的税额,算出乙材料的应交税额,并且可以用开票软件将此发票进行记录和备案,以便核对和查询。 拓展知识:保留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重头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期限需要达到5年,对计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长期保存,以备后续的查询与核对。
2023 01/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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