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里的房产不是营改增之前买的,计算应交增值税时,也能扣除购入时原值,我想确认的问题是:销售房产时只要时提供了可靠证据证明购入原值,那就都能从出售售价里抵减购入成本价,跟2016年4月30日的节点时间没有关系吗?我一直以为:只有营改增之前购入的房产能按照差额计征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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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2 10/11 09:53
您好!这个只和外购还是自建有关,和时间没关系
2022 10/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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