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请问下这段话设立之日起三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要求才可以申请加计递减,那么这三个月的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在以后的月份递减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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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6/25 19:40
你好,只要你登记一般税后就可以!
2022 06/2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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