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递减是从哪个月开始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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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19 10/16 10:43
“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应该从4月份开始的
2019 10/1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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