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30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10万元;
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3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1万元;
③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该批项链本期市场平均零售价为80万元,最高零售价为100万;
④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⑤本期自来水公司开具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9.67万元,税款0.59万元。本期取得电费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价款21万元。
要求:
1.销售套装礼盒的增值税销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增值税销项税。
3.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增值税销项税。
4.商城10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商城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6/23 09:23
(1)销售套装礼盒增值税销项税=30÷(1+17%)×17%=4.36(万元)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增值税销项税=2000×0.1-(1+17%)×17%=29.06(万元)
(3)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增值税销项税=80÷(1+17%)×17%=11.62(万元)
(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50+0.59+21×17%=12.66(万元)
(5)商城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4.36+29.06+11.62-12.66=32.38(万元)
2022 06/23 09:3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