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A公司实现税前利润200万元。本年度会计核算中确认国利息收入80000
元,支付罚金4000元,当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年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净收益20万元,A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
递延所得税的年初余额为0。公司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三、要求
1.计算A公司2018年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2.计算A公司2018年年末以及当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A公司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应交所得税
4.2018年1-11月A公司已预交所得税4万元,编制A公司年末列支所得税费用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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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2 06/21 17:42
同学您好,
1、本题只给了个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数,没有给原值,所以具体的账面价值多少、计税基础多少无法给出,只能知道存货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30万元。
2、由于存货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30万元,因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25%=7.5(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利润的基础上,调增30万元,
另外,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0万元,表明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20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利润的基础上,调减20万元,
因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
3、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00-8+0.4+30-20=202.4(万元)
应交所得税=202.4*25%=50.6(万元)
4、2018年12月,全年计提应交所得税的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所得税费用 48.1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6
1—11月已预交所得税45万元,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5
贷:银行存款 45
因此12月应补交所得税=50.6-45=5.6(万元),
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6
贷:银行存款 5.6
2022 06/2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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