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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合理调整已确定的评价范围、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评价人员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测试过程及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形成现场评价报告。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审计部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要求:判断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中的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指出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6/19 18:28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理由:现场评价报告应向被评价单位通报。 (2)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理由:现场评价报告经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应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审计部。
2022 06/1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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