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实木地板厂A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购买原木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5万元,A厂将该批材料委托某县城的实木地板加工厂B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B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A厂收回素板后,将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 已知: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率 10%。要求计算: (1)计算B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计算A厂销售实木地板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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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2 06/15 11:34
(1)计算B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5+5)/(1-0.1)*0.1=10
2022 06/1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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