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投资公司2018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2021年4月,甲公司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计从乙公司收回4000万元。撤资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400万元。则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D)
A 0元
B 400万元
C 1200万元
D 1600万元
请问上题为何不选C
, (1)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投资收回不征企业所得税;(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股息所得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与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业所得税免征所得税;(3)其余部分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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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2 06/11 19:22
你好同学,收回退资款扣减投资成本后为转让所得,4000-2400=1600
2022 06/1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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