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0年5月以500万元直接投资于乙公司,占有乙公司15%的股权。2022年乙公司因故被清算,清算前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合计为400万元,甲公司分得剩余资产金额600万元。甲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的投资转让所得为()。
甲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的投资转让所得=投资转让的收入600-投资成本500-股息所得400×15%=40(万元)。
不是不用减未分配利润的部分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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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34 | 提问时间:08/07 19:23
您好,要减的,清算了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都是股东的,按比例分,这是股东的所得
08/0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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