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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是什么意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7/18 12:27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是税收政策,比如我们投入1000占比例30%,现在撤回收到2000,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000,那2000里1000是收回投资,1000*30%=300是股息所得,剩下700是转让所得,就是分开来计算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023 07/1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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