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0年9月1日向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期权合同约定,丙公司有权以每股16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入普通股100万股,行权日为2×21年3月31日,该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当日,甲公司普通股市价为每股15元,期权公允价值为160万元。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市价为每股16.5元,期权公允价值为185万元。2×21年3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市价为每股18元,期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
根据资料,判断甲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编制2×20年至2×21年与该看涨期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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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2 06/09 17:05
属于金融负债;理由:由于该期权以现金净额结算,甲公司不能无条件的避免向另一方支付现金的义务,因此该期权属于金融负债。
发行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160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160
2×20年12月2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5-160)25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5
2×21年3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185)15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15
结算看涨期权,甲公司应支付现金=(18-16)×100=200(万元),分录为: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
贷:银行存款200
2022 06/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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