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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19年2月1日向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根据该期权合同,如果乙公司行权(行权价为51元),乙公司有权以每股51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入普通股2000股。合同签订日为2×19年2月1日,行权日为2×20年1月31日。假定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甲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属于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1 04/04 08:37
陈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看涨期权作为衍生工具,要股数固定且金额固定才能作为权益工具,用普通股净额结算的,在发行这个时点是不能确定每股净资产的,因为未来的股价不确定。所以应该作为金融负债。
2021 04/0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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