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甲公司在2017年度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5年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甲公司预计2018年至2020年每年利润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80万元,假设甲公司2018年和2019年实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与预计利润相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始终为25%,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则甲公司2019年有关递延所得税发生额的处理不正确的有( )。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为3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 0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发生额为 37.5 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发生额为 12.5 万元
老师,这题看解析没看懂,能给个解题过程吗?17年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后面18、19、20年是什么个关系,这块完全不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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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2 06/06 20:22
你好,未来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过3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在税法规定的5年经营期内转回,2017年应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万元);2018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00×25%=25(万元);2019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50×25%=37.5(万元)
2022 06/0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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