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卷烟厂委托B企业加工烟丝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烟叶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4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增值税680元,支付消费税6000元,烟丝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作出A卷烟厂以下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烟叶时(2)付加工费及增值税时(3)假设烟丝收回后直接出售,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4)假设烟丝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卷烟,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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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30 15:21
同学你好
(1)发出烟叶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原材料10000
(2)付加工费及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680
贷,银行存款4680
(3)假设烟丝收回后直接出售,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借,库存商品2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0000
(4)假设烟丝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卷烟,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借,原材料1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4000
2022 04/3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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