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2017年到2018年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写字楼,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给乙公司,租期18个月,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6000万元,账面原值1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
资料二: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第一个月租金收入125万元,存入银行。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7000万元。
资料三:2018年9月1日,租赁期届满,甲公司以175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写字楼。
要求:
(1)写出出租写字楼的分录;
(2)写出2017年3月31日收到租金的分录;
(3)写出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
(4)写出处置该写字楼的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04/28 21:23
(1)2017年3月1日出租写字楼: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6000
累计折旧3000
贷:固定资产15000
其他综合收益4000
(2)2017年3月31日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125
贷:其他业务收入125
(3)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
(4)2018年9月1日处置写字楼:
借:银行存款17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7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17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6000
——公允价值变动1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1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4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4000
2022 04/28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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