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5年12月16日购入甲设备,成本3,000,000元。会计上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使用期限为5年。税费规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也是5年,预计无残值。2017年之前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但是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税率恢复为25%(假设A公司无法预期所得税率的这一变动)。假设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差异,2015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0,2016年至2018年计提折旧前税前利润分别为5,000,000元、6,000,000元和6,000,000元。A公司未对甲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假设预计未来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做出2016-2018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A公司2016-2018年各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A公司2016-2018年各年的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2 04/28 15:46
你好,同学
2016年
300万-300万×5/15=200万
300万-300万/5=240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
借,所得税费用500万×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
贷,应交所得税540万×25%
2017年
会计口径300万-100万-300万×4/15=120万
计税口径300万-60×2=180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0=5
借,所得税费用60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应交所得税600×25%+5
2018年
会计口径300万-180万-300×3/15=60万
计税口径300万-180万=120万
借,所得税费用600×25%
贷,应交所得税600×25%
2022 04/2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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