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9年7月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幢办公楼租期5年年租金2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该办公楼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限50年,至租赁开始日已使用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从2021年1月1日起,因满足公允价值模式计条件甲公司决定将对外出租的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2020年6月30日该办公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要求:(1)计算甲公司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2)编制甲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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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0 12:23
1,公允2500,账面4000-2000=2000
留存收益影响金额500×(1-25%)
2,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25
盈余公积37.5
未分配利润375-37.5
2022 04/10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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