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的专利权,设备的原价为600000元,已提折旧日220 000元,已提减值准备40000 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00000元。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500 000元,累计摊销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380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现金49200元(其中包含补价20000元,增值税税差29200元)。乙公司将换入的设备作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为6%.假设:(1)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要求:分别根据上述两种假设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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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4/09 21:13
1.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甲公司
借,无形资产38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2.28
银行存款4.92
贷,固定资产清理4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5.2
借,固定资产清理3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
累计折旧22
贷,固定资产60
借,固定资产清理6
贷,资产处置损益6
2022 04/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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