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册会计师在对茂盛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重缺陷,与管理层沟通相关问题时,眼神飘忽不定,逻辑混乱。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能否依赖下列证据,请依次进行说明。 (1)销货发票副本; (2)监盘客户的存货(不涉及检查相关的所有权凭证); (3)外部律师提供的声明书; (4)管理层声明书; (5)会计记录; (6)银行询证函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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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12/27 17:05
(1)不能依赖。销货发票副本是被审计单位自己提供的,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其可靠性较低,所以内部凭证不能依赖。如果该销货发票副本和向购货单位函证结果一致,则可靠性高一些。
(2)可以依赖。监盘客户的存货是注册会计师亲自实施的,证明力较强,其可靠程度一般不受内部控制的影响,但不能确定存货所有权归属及其价值情况。
(3)可以依赖。律师声明书属于被审计单位外部人员提供的,在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其证明力仍较强。
(4)不可依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是一种可靠性较低的证据。在内控具有严重缺陷时,它的可靠性更低。
(5)不可依赖。会计记录属于被审计单位自己编制和记录的,在内控具有严重缺陷时,被审计单位内部凭证记录的可靠性就大为降低甚至不可靠。
(6)可以依赖。银行询证函回函属于被审计单位外部人员提供的,在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其证明力仍较强。
2021 12/2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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