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北卷烟厂委托金泰卷烟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一批,保北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1300元。委托方提货时,金泰卷烟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保北卷烟厂收回委托加工的烟丝后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20000元,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编织每一笔业务的会计分录。(2)计算金泰卷烟厂代收代缴消费税。(3)计算保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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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5:37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00贷:原材料 60,000.00借:库存商品 7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300.00贷:银行存款 11,300.00
委托加工物资 60,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0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00借:银行存款 135,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5,600.00借:税金及附加 36,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000.00
实际交消费税=36000-3000=6000
2021 12/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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