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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中,效力待定中撤销权人是善意第三人是啥意思,可以举个例子理解下吗?这个第三人是谁啊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1 08/27 16:22
丁天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假设甲借了乙的一台电脑,然后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就是善意第三人。 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021 08/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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