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销售了5 000张储值卡,面值200,总额1 000 000。根据经验,预期将有储值卡面值金额5%(即50 000元)的部分不会被消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客户消费的金额为400 000。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客户用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销售储值卡:借:库存现金 1 000 000
贷:合同负债 884 956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5 044
(2)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借:合同负债 372 61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6 018[400000÷(1+13%)x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2 613(400 000+50 000×400 000÷950 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 018。
这里的销项税是按实际消费的40万来计算的。预计不会消费的5万所对应的销项税是要作为税会差异,在最后确定绝对不会被消费时,再将待转销项税额转入销项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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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1 08/16 06:06
同学你好
1:那个销项税额不作为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销项税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的。不存在会税差异
2:那个5万,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1 08/1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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