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甲公司经营连锁面包店。2×20年,甲公司向客户销售5 000张储值卡,每张卡的面值为200元,总额为100万元。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何一家门店使用该储值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中将有大约相当于储值卡面值金额5%的部分不会被消费。截至2×20年12月31日,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的金额为400 00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述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在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为50 000 元,该金额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为收入。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020年销售的储值卡应当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元。甲公司在2×20年销售的储值卡应当确认的收入金额= (400 000 + 50 000×400 000/950 000)/( 1 +13%) ≈372 613(元)。 50 000×400 000/95000=这个代表什么意思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2 08/28 09:16
松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5万是未行使权利金额,合同总金额100万,可行驶权利部分为95万,那么占比就是5/95,消费卡总金额40万,相乘就是未行使权利确认收入
2022 08/28 09:54
5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