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营业利润500,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200,那么利润总额300.,可是算应纳税所得额时=300+200,调整了200,可是现在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200-0=200,计税基础的概念200是当期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我觉得不应该调增200,因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500已经扣除了200,等于300,如果调增了,那不是计税基础为0了吗?和计税基础的概念想矛盾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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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21 05/29 14:12
您好
计税基础=200-未来可抵扣200=0
账面价值为200
本期税法不认可,所以调增,后期税法认可了,可以调减。
2021 05/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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