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免税货物甲(以下简称货物甲)和应税货物乙(以下简称货物乙),2019年8月购入生产货物甲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购入生产货物乙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购入生产货物甲和货物乙共同使用的包装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00元,增值税3640元,企业无法划分货物甲和货物乙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本月对外销售货物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00元,其中销售货物乙取得不含税收入180000元。则该生产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
24310
B
18530
C
16770
D
27540
回答错误
参考答案C我的答案A
题目详解纠错
问题:这道题答案就算了乙产品交的税。为什么甲产品免税不交税?免税不是不交销项税但是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做转出处理?既然转出是不是应该也要算入要交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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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1 03/31 17:54
你好 因为甲货物是免税的 所以取得的原材料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2021 03/3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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