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我想问下老师,这个算从量的时候为什么要100*150/10000,不明白为什么要除以1000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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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1 03/04 07:59
您好,是将元转换为万元
2021 03/04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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