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2019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请问除以10000怎么得出来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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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0 08/14 11:59
你好,请问除以10000怎么得出来的?——是将元的单位变为万元的单位;
2020 08/1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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