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万元)。式子中的10000是哪里来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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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19 04/08 10:54
你好,10000是从量计征把元转化为万元的
2019 04/0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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