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华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购入A材料150公斤,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另发生运输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9万元,另发生包装费用3万元,途中保险费用为2.7万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的A材料为148公斤,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2公斤。该A材料入账价值为( )。
915.7万元
910万元
913万元
914.7万元
甲材料入账价值=900+10+3+2.7=915.7(万元)。
老师,您好!请问另发生的包装费和途中的保险费不需要价税分离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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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1 02/16 07:02
是的,这个不用价税分离的
2021 02/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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