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电池厂2020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铅蓄电池,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63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电池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8万元,乙厂无同类铅蓄电池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电池消费税税率为4%)中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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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6 | 提问时间:2020 07/13 15:32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金额是:(63+8)/(1-4%)*4%=2.96万元
2020 07/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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