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甲礼花厂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6.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6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7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列出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烟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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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0 07/06 21:19
计算业务(1)中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6..5+6)/(1-15%)*15%
(2)列出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烟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36.5+6=41.5不需要缴纳
没有以高于价格销售
2020 07/0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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