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张某及其配偶名下均无住房,在某省会工作并租房居住,2018年5月开始攻读经济学硕士。2019年张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张某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后的收入为8500元,截止11月底累计已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528元。
(2)取得年终奖60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费收入18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5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张某100%扣除。
附:表1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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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0 07/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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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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