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10辆A型号小汽车,出厂价为每辆100 000元(不含税),用10辆B型号小汽车抵偿以前欠乙公司货款1 500 000元,B型号小汽车的平均售价为每辆120 000元(不含税),最高售价为每辆125 000(不含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均为9%。要求:对乙汽车制造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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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20 06/29 15:48
你好
销售
借,银行存款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130000
借,税金及附加9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90000
抵债
借,应付账款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156000
贷,营业外收入144000
借,税金及附加1125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112500
2020 06/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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