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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你好,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下。 背景:C公司对B公司100%控股。 C对A公司70%控股。(A公司是C与D的合资企业) 甲是B公司的员工。与B签的劳动合同,人事关系也在B公司。工资与社保一直是由B支付。 现状: 因为各种原因,甲被B派驻到A工作。现C提出 ,需要A公司支付甲的绩效工资。请问这样可行吗? 如果A公司可以支付,该如何操作,涉及到什么税种?如何才能做到公对私,合理合法合规支付?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6/07 22:25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这属于关联企业借用员工,可以的 2,需要有借调协议,然后正常发工资,贷缴纳个税
2020 06/07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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