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联企业债资比2:1的规定是指到了认缴期限后没实缴的要受债资比的约束,还是只要没实缴都收到约束呢。
另外假如不是关联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异应付利息,不得扣除,这个规定期限是指到了认缴期以后吗,那认缴期不是可以去工商变更延长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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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0 05/21 20:19
您好,同学。
只要是关联企业都受此限制,认缴实缴不影响。
可以延长
2020 05/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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