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接刚才那个问题,乙方(一般纳税人)甲供材部分是否按照销项减进项缴纳增值税,而且他们应该就是平价纳税了,比如3万买回来的装修材料,进项是0.39万,然后这批材料做甲供材,视同销售,销售额也是3万,销项0.39万,这样他们甲供部分就不纳税了,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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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3/13 15:13
这不影响,对于 甲方来说,他本就是销项-进项纳税的。
2020 03/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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