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在A国税率10%,在B国税率40%,按分国抵免的意思,国内税率25%则A国再补交15%即可,B国多交的15%只可留作在B国以后5年所得中抵免,而不是说B国多交的15%也可在A国少交的15%中冲抵,可以这么理解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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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1/02 13:35
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境外子公司之间不能互相抵免。
2020 01/0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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