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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2024年CPA会计《500》第476题(3)根据所得税一章节所学,由于避免陷入循环,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不作有关递延所得税的考虑,这道题因为商誉的减值计提了递延所得税的原因是因为题目中强调了应税合并的条件吗?什么是应税合并?那这种情况下长投形成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吗?
桃酥毛巾卷 | 提问时间:03/13 21:06
汪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考培专家
已解答90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是从被合并方是否需要交税的角度来区分的。应税合并就是合并过程需要交纳所得税,取得的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计量;而免税合并合并过程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取得的资产按原计税基础计量。
(1)应税合并
  被合并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和处置资产,并缴纳所得税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2)免税合并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
  被合并企业:不缴纳所得税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税法角度来看,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应税合并;一类是免税合并。资产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商誉(应税合并)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商誉初始成本-商誉减值准备(会计)商誉初始成本-摊销(税法)商誉(免税合并)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后续计量不产生递延所得税祝您学习愉快!
03/1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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