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2019年5月从农民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甲酒厂将收购粮食从收购地运往异地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专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问乙酒厂行代收代缴消费税。
题目答案是8*2000*0.5+[60000*(1-9%)+25000+15000+8000]/(1-20%)*20%请问,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再算委托加工农产品这部分成本,是用60000*(1-9%),还是60000*(1-10%),这道题是不是答案给错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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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19 06/21 17:52
10,他现在是5月之后了,同学
2019 06/2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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