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
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
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并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4666元,税款1320元。
(白酒的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2)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1 12/26 15:03
(1)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等于(25000+15000+60000+30x1000)/(1-20%)*20%+30x1000=62500
增值税等于25000x13%=3250
2021 12/2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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