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160万元。其中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甲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万元,A企业当年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假设采用不分国不分项的的政策来计算A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总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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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9 | 提问时间:2019 06/01 11:47
你好,同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乙国应纳税所得额-300+60=-240,A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400,A企业当年度乙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240,允许无限期结转弥补乙企业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
2019 06/0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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