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股东认缴出资,在未到章程约定出资时间的情况下,利息能否在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5-09
普通

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在未到章程约定出资时间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能否在税前扣除?

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可以扣除,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后,新修订的《公司法》将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明确由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就公司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问题规定了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并明确了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东的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资格解除、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等问题。

综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适用于国税函〔2009〕312号。企业向投资者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基于具体出资情况,按照国税函〔2009〕312号和国税函〔2009〕777号执行。”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